5月11日,江蘇連云港電大一女生多張被扒光衣服毆打的照片在網(wǎng)間熱傳。此后,5名涉案嫌疑人(其中3名未成年人)被連云港市海州警方控制。日前,連云港海州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和強制侮辱婦女罪,判處本案主犯鄭某6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被分別判處6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11月8日《新京報》)
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頻發(fā)生:在昆明,某高校女生因懷疑舍友偷內(nèi)衣,邀來同伙毆打舍友,強迫其脫下褲子暴露下身;在廣東,開平某中7名女生結成“七姐妹”,邀4個男生輪奸同班同學,并把毆打和輪奸場面錄制下來傳到網(wǎng)上……今天的學生怎么了?
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校園暴力的施暴者,由于是未成年人等原因,沒有受到法律的相應懲罰,正如擔任“女生遭扒光毆打”案審判長的李保群稱,全國多起同類學生暴力案件中,鮮有嫌疑人被判刑的情況。本案中的嫌疑人全部被判處,具有很強的法律示范效應,校園暴力事件就應該用法律來規(guī)制。
校園暴力事件頻頻出現(xiàn),原因很多。比如,學生年紀小,情緒不穩(wěn)定,控制能力差,自我意識強;受到不良思想、不良書籍、不良環(huán)境影響;不諳世事,受到挑唆和慫恿等。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法制教育的缺失,還是法律的威懾力沒能在校園里彰顯。君不見,從媒體公開報道的校園暴力事件的處罰結果看,施暴者受到刑罰處罰尤其是重罰的并不多見,這在一定程度上給校園暴力的施暴者造成了錯覺。當這種錯覺一錯再錯,校園暴力事件自然猖獗。
減少甚至杜絕校園悲劇的發(fā)生,學校、司法機關和社會各界都應發(fā)揮作用。學校要有一整套教育學生的規(guī)則,要求學生守住道德高線,堅守紀律底線,特別不能觸碰法律紅線;司法機關尤其是法院,不能因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就網(wǎng)開一面,還美其名曰保護未成年人,從某種角度說,保護未成年人的最好辦法就是用法律伺候未成年施暴者;社會各界要更加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特別是對那些走上歪路、邪路的未成年人,要不惜運用道德、紀律、經(jīng)濟和法律等一切手段,及時給以幫助教育,引導他們懸崖勒馬、走上正路。
讓法律走進校園,讓遵紀守法者暢通無阻,讓違紀違法者寸步難行。這種理念必須灌輸給學生,成為學生的思想和行動自覺。惟其如此,學校才不會成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真空,學生才不會成為殘害學生的兇手和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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