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下發(fā)的《云南省推進旅行社跨界融合發(fā)展組建旅行社集團實施方案》明確,將培育和扶持一批集團化、規(guī);洜I的綜合性旅行社集團。方案還要求,旅行社帶團購物次數每天不得超過1次,每次不得超過90分鐘。
【微評】 近年來,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旅行社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等旅游亂象飽受詬病。云南省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方案,針對這些問題強化監(jiān)管,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初衷是好的。但是,“最多購物1次”的規(guī)定卻可能會吃力不討好。導游或許會將其作為旅游購物合法化的借口,真正有購物需求的游客會因此難以進行商品挑選。導游之所以安排游客購物,是因為背后有著巨大的利益分成。要想遏制這種行為,要從改革導游薪酬制入手,提高導游待遇,讓導游服務標準化,同時還要完善政策、加強監(jiān)管,保障旅游從業(yè)人員的根本利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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