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江蘇省啟東市紀委接到一封署名顧某某、陸某某、王某某的聯(lián)名舉報信,反映海復鎮(zhèn)農(nóng)業(yè)服務中心干部衛(wèi)某采取虛報冒領的辦法騙取動物疾病預防經(jīng)費。然而,當紀委人員欲找其進一步核實時,卻發(fā)現(xiàn)3名“舉報人”均早已過世。不過,這封冒用逝者姓名的舉報信,內(nèi)容卻是真實的:當?shù)丶o委“順藤摸瓜”,對私分防疫經(jīng)費8.48萬元的該中心兩名干部進行了查處。(3月24日新華網(wǎng))
2名掌管防疫員聘用及管理大權的鎮(zhèn)防疫站干部,假防疫經(jīng)費集資之名,長期“蠶食”防疫員的勞務費,金額高達8.48萬元。其結果是,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名“周扒皮”受到了應有的懲處。然而,“扒”出“蛀蟲”的3位“舉報者”,卻是早已不在人間的逝者,實在讓人哭笑不得。
假逝者之名“實名”舉報,看似一則冷笑話,但從中讀出的首先是一種辛酸:全鎮(zhèn)不過8名防疫員,能有幾多勞務費?居然能從中“扒”出14.01萬元,除去5.53萬元用于勞保及招待費以掩人耳目外,其余8.48萬元全部被2人收入囊中。貪腐貪到這個份上,算得上是“雁過拔毛”了。
其次是有些壓抑的沉重:一方面是對小貪的切齒之恨,另一方面卻怕“打蛇不死被蛇咬”,而匿名舉報又怕引不起重視,兩相權衡,便祭出了逝者的所謂實名。無疑,這是一個無奈之舉:若舉報不成,而信息又泄露,輕者打擊報復,重者飯碗不保;即便扳倒小貪,但貪腐金額不到10萬,倘若只受個不痛不癢的處分,日后更不會相容。當然,就算冒名舉報,久而久之也可能“露餡”,但兩害相權取其輕,在舉報人看來,這也是下策中的“上策”了。
而更多的來自對“百變”小貪的憤懣:在人們眼中,小貪的目光通?偸嵌⒅鴩一蛘呒w的“錢庫”,在貪得“盆滿缽滿”之余,間或給大伙分一杯羹,以籠絡人心。而這2名小貪則不然,與鎮(zhèn)防疫站的“錢庫”似乎刻意保持距離,卻打起了屬防疫員個人所得勞務費的主意,這不是“變道”了嗎?其實,謎底就擺在那里,要么鎮(zhèn)防疫站油水不多,要么現(xiàn)在“風聲緊”,不敢妄動。而勞務費則相對安全,所有的款項先分別打入8名防疫員的銀行卡,爾后再以防疫經(jīng)費集資的名義,從中“揩油”。或許,在他們看來,這錢來得既方便、又安全。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也許是他們太過貪婪,連逝者都要“站”出來舉報。當然,這事還好得當?shù)丶o委堅持:按說,舉報人冒逝者之名,有惡作劇之嫌,加上鎮(zhèn)防疫站帳目清楚,并無破綻,完全可以打道回府。然而,正是他們的責任感,以及那份堅持,最終在勞務費上讓小貪原形畢露,從而還了所有防疫員一個公道。
因而,“去世”的舉報者絕不能僅僅看成一則冷笑話,這件事留給人們太多的思索:無處不在、且花樣翻新的小貪,需要用心去警惕;隨時可能被小貪“揩油”的群眾權益,需要用心去維系;而群眾在舉報中顯露的兩難處境,更需要用心去撫慰、去呵護。譬如,2名鎮(zhèn)防疫站的小貪盡管受到了懲處,但事情似不應就此了結:處置過后,防疫員的招聘及管理還歸他們“主宰”么?會不會打擊報復?抑或故伎重演?有關部門不妨持續(xù)關注。不然,舉報者若失去安全感,似這類冒用逝者之名舉報的冷笑話還會再現(xiàn),而讓群眾解除后顧之憂、大膽實名舉報,才是反腐的希望所在。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