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一對父母因不同意女兒李某與王某的婚事,扣留了戶口本。近日,李某將父母訴至法院,要求父母給付戶口本并協(xié)助辦理結(jié)婚登記。目前,通州法院以婚姻自由為據(jù)支持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當今社會,雖然包辦婚姻已經(jīng)不再流行,并被婚姻法禁止,但父母變相干涉子女的婚姻,似乎是一種普遍現(xiàn)象。應該說,父母關心、甚至規(guī)劃子女的婚姻,其本身沒有惡意。問題是,父母違背子女的意愿,去干涉子女的戀愛自由和婚姻選擇,就是一種家庭軟暴力了;而且,這種軟暴力,很容易傷害子女的身心及親情。
事實上,很多子女都很不喜歡父母干涉自己的婚姻,認為是另一種形式的逼婚行為。逼婚現(xiàn)象的日益嚴重,越來越成為一個帶有共性的社會問題。誠如專家所言,父母逼婚有諸多風險,比如婚姻雙方的性格、習慣問題,都會對今后婚姻生活造成潛在風險,同時也容易給年輕人造成逆反心理或惰怠心理。
可憐天下父母心。每個父母都希望子女能找到比較優(yōu)越的另一半,希望他們的婚姻美滿幸福。然而,婚姻是一個人一輩子的事,子女個人的意愿和選擇,應該放在第一位,父母應多尊重子女的婚戀自由,從旁引導,不要因為過度參與而越俎代庖,破壞了子女婚姻的幸福感和可持續(xù)性。
因此,父母干涉婚姻成被告,具有樣本意義;橐鲞x擇,還是該讓子女自己來掌舵。當然,政府相關部門,特別是婦聯(lián)組織和司法機關,對于這種變相包辦子女婚姻的行為,也應當進行必要的干預和懲戒。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