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被視為城市的名片,可城市越來越亮,伴隨而來的光污染問題也越來越顯著。
8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環(huán)境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內容,成為我國首部納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
黑夜,對大家而言就跟空氣一樣稀松平常,可對身處光污染中的人而言,卻是奢求。一天到晚一盞燈在窗戶外亮著,不分白天黑夜,居民的正常休息權得不到保證,時間一長,誰也受不了。
跟怨聲載道的聲污染相比,光污染要隱形得多,可是一旦產生,危害一點不少。而且,越繁華的城市光污染也越嚴重。一些城市居民區(qū)和商業(yè)區(qū)混雜在一起,居民更是深受其害。
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居民投訴無門,只能默默地忍受光污染的侵害。沒有法律可依據(jù),執(zhí)法部門明知道造成了影響,也無能為力。
上海這次對光污染的立法,助力市民維權,填補法律空白,讓執(zhí)法標準清晰化明確化。法律明確規(guī)定,禁止直接射向居民的窗戶,并對這種行為規(guī)定了處罰,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處5000元到5萬元的罰款。最高5萬元的罰款,力度不可謂不大,商家在燈光使用上會更謹慎。
另一方面,對光污染的立法也是在倡導一種新的城市規(guī)劃設計理念和對文明的理解。一直以來,燈光被視為城市文明的象征,燈火輝煌被視為一個城市活力的體現(xiàn)。城市需要燈光照亮,可是居民的休息權也需要得到保障。哪些地方可以亮一點,哪些地方應該光線柔和,燈光設置的時間和地點,在選擇上都得遵從一定的規(guī)范。一些城市盲目追求亮燈工程,導致成片的光污染。從外觀上看,城市流光溢彩,可是,代價也大,除了光污染還有能源的大量消耗。
城市的美麗是建立在尊重自然和諧,尊重每個人利益的基礎上的。節(jié)能環(huán)保以人為本,這樣的美更讓人欣賞。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