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一高層住宅,一租戶租下3樓所有的房子后,擅自將所有承重墻全部打通準備開健身房,導致從4樓開始到21層的240戶居民家里墻壁都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開裂,總計損失大約1.68億元。
承重墻不能敲,這是基本常識,可3樓這家“巨嬰”竟推說不知道。事發(fā)后,也只是拉了一車空心磚,胡亂墊在原位置說是修復。
為啥敲自己房子里的墻,別人要來紛紛譴責你?因為這墻不是你一個人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承重墻屬于共有部分。當承重墻拆除的那一刻,整棟樓體承重結構就已經發(fā)生了根本性的改變。有網(wǎng)友說得很到位:“從建筑學的角度來講,這樓廢了!”
如今,這幢樓的兩百多戶人家都已經遷出居住,連假日都有家不能回。接下來,將面對一系列問題:裂開的樓房能不能修復好?什么時候能修繕好?以后房子面臨的潛在危險與貶值可能,又該如何估算?
按照法律,業(yè)主私拆承重墻不僅要承擔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還要承擔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罰款的行政責任。在刑事方面,業(yè)主私自拆除承重墻,造成樓房變危樓,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是,對于私拆承重墻的行為,在執(zhí)行監(jiān)督上卻并不盡如人意,可能與監(jiān)管力量的薄弱有一定關系。有關方面要加強對私拆承重墻的法律威懾,對違法裝修拆除承重結構、破壞建筑整體安全的行為加大懲處力度。如今,哈爾濱有關部門已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guī)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如同斷了腿的椅子,補上去后牢度終有欠缺一樣,辛辛苦苦攢了半輩子錢買的房子,被人砸出裂縫,難以住得舒坦。希望這樣的野蠻裝修不要再發(fā)生。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