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了解,2015年除了遲子建、嚴歌苓將出版長篇小說外,其他作家均選擇“述而不作”,但有一些作家正忙著“觸電”,以飽滿的熱情投身到影視劇的創(chuàng)作之中。因而,今年影壇會很熱鬧,而文壇卻可能有一點小小的寂寞。(1月14日中國新聞網(wǎng))
與作家正忙著“觸電”的信息相對應的是,“莫言作品遭遇年底結(jié)單退貨 影視取文學而代之”,有人如此算帳:950萬元碼洋被退貨,按照每本書定價40元來算,意味著在過去一年里,有23萬冊由某出版社出版的莫言作品到了書店卻沒有賣出去。換句話說,文學和影視的關系發(fā)生了轉(zhuǎn)化,文學正在失去曾有的引領地位,這與當年導演張藝謀所說的“中國文學馱著中國電影走出了國門”大相徑庭。如此文學尷尬和作家熱衷影視,該如何評判呢?
在一定意義上,這是視覺文化大環(huán)境的必然因果。當下,圖像成為占有優(yōu)勢地位的文化符號,文字在沒落中被淡忘,并且文學的生存空間受到影視的嚴重擠壓,圖像閱讀成了主流。簡單地說,就是文學的生存條件越來越惡劣,文學閱讀在當今社會被邊緣化,而6越來越紅火。
那么,這是不是意味著作家可以甩開膀子、毫無顧忌地投奔影視?若果真如此的話,文學日益逼仄的困境又該如何進行自我拯救呢?加拿大學者克洛克和庫克曾提出過“凡是”的觀點:凡是沒有進入電視的真實世界,凡是沒有成為電視所指涉的認同原則,凡是沒有經(jīng)由電視處理的現(xiàn)象與人事,在當代文化的主流趨勢里都成為邊緣。社會的發(fā)展似乎也在證明著這點,影視已經(jīng)成為整個文化的中心,影響著大眾的一言一行,文學的中心地位被取代,文學創(chuàng)作喪失了超越性,文學受眾流失嚴重,更要命的是,連作家也在“消失”。
所謂作家“觸電”就是說,作家投身于電影電視等電子媒介,尋求作品被改變成影視或直接為影視創(chuàng)作劇本的行為。有的作家不僅親自操刀改編自己的作品,還主動與導演影視公司合作為其創(chuàng)作劇本,更有一些作家還改行去當導演。這說明文學已經(jīng)臣服于影視,作家服從于市場。當越來越多的作家選擇觸電時,在筆者看來,這不僅僅是作家的問題,也不是詬病作家所能解決的。
作家也是理性的個體,當文學作品改變成影視劇,能讓影視與文學取得雙贏,影視獲得了票房,作家取得知名度和經(jīng)濟效益時,似乎一切都穩(wěn)妥了。但是,作家都去尋找出名的機會,去追尋利益的謀求,總讓我們覺得少了點什么。作家麥家憑借著同名小說改編的電視劇《暗算》一夜成名,一躍成為國內(nèi)一線作家,還憑借暗算榮獲茅盾文學獎。這顯然是成功的例子,只是我們注意過失敗的例子嗎?
作家集群化投身影視實在不可取,為了名和利的觸電只能讓文學和作家的未來之路越來越難。曾有人挑選了 100部中外名著作了一次“現(xiàn)代受眾了解文學作品途徑調(diào)查”。結(jié)果表明,有60.5%的人是先從電視、電影、廣播、戲劇等非文字渠道了解這些作品的。其中,有18.5%的受眾看了影視等媒體之后會再去看原著,其余的人看了影視和戲劇后,就不再看原著了。作家難道希望自己的作品也遭受這樣的命運嗎?
學者說,當代文化正在變成一種視覺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不過,就筆者的看法,作家不應完全被影視牽著鼻子走,影視和文學應相輔相成,需要在妥協(xié),而不是任意媾和,否則,不僅傷害了文學,也是在傷害影視,畢竟二者屬于不同的藝術門類。作家臣服影視是互相傷害——“互傷”。
(責任編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