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多名微博網友發(fā)帖稱,上海金山區(qū)領導戴名貴手表。23日上午10時,金山區(qū)新聞辦回應稱:“經金山區(qū)紀委核實,前期網絡傳播的所謂‘金山表哥’,是山陽鎮(zhèn)黨委副書記蔡宏杰。”其手表為1萬6千塊的浪琴表,為個人購買。(6月23日《南方都市報》)
當地相關方面,對所謂上海“金山表哥”蔡宏杰,有無進一步的調查,目前而言我們不得而知。就佩戴手表一事而言,除非發(fā)現更多的證據,身為山陽鎮(zhèn)黨委副書記的蔡宏杰,個人購買1萬6千元一塊的浪琴表,常識而言未必算是奢靡消費,而且其應該有能力消費。
由此引出的一個值得探究的問題是:對“消費得起”的公眾而言,戴多少錢一塊的手表才是合適的?
在高壓反腐下,尤其是在“表哥”“表姐”們被調查“出事”之后,從官員群體到企業(yè)高管,都逐漸學會了刻意低調。比如此前有報道,2014年下半年開始,深圳某國企高管及其家屬,都不敢再去香港買表了。其表示:其實以我們的收入買得起萬把來塊的表,但是你一戴上就會被別人說,這個時候還是低調一點好。
為什么要刻意低調?因為害怕被說閑話,更害怕因此遭遇不必要的麻煩。比如可能被網友發(fā)現后“人肉”,比如輿論“熱炒”后被相關方面調查……
從個人修養(yǎng)層面講,不刻意露富的低調是好事。但話說回來,從官員群體到企業(yè)高管,本來可以買得起、消費得起,純粹因為忌憚、顧慮而選擇刻意低調,顯然也是一種非常態(tài)。只要每一分收入都來源正當,沒有絲毫的“原罪”,經得起所有的調查——喜愛名表、愛戴名表的他們,完全可以毫無顧慮地選擇自己消費得起、自己中意喜歡的手表佩戴。比如蔡宏杰大約會認為:我佩戴自己購買的手表,可能稍微貴了一點,但為什么不可以?
說到底,恐怕還是相應的制度未能全然完善。比如最簡單的延伸就是,不管身份如何特殊,不管其是國企高管或官員身份,如果他的財產均來源正當、公開透明,經得起監(jiān)督和審查,那么,即便其是因為個人喜好消費了一些奢侈品,比如名車、名表,普通公眾也沒有理由不理解、不接受,無來由地仇官和仇富。
在清華大學余凌云教授看來,我國目前面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形勢,因此亟須吸取國外財產申報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來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財產申報法應從申報對象、范圍、程序、審查、監(jiān)督、懲處問責等幾個重要環(huán)節(jié)為主要立法焦點,進行研究制定。而不得不說的是,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天未能落地,在高壓反腐之下,在所謂上!敖鹕奖砀纭辈毯杲苌砗螅恍┤耸扛鼤桃膺x擇低調。而所有這些,顯然不只是戴多少錢一塊的手表才算是低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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