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是件小事情,沒想到處罰得這么嚴重!被貞浧饚滋烨暗囊黄稹靶∈鹿省,浙江衢州的李師傅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因撞了條小狗,不僅給狗主人賠償了3500元,竟然被交警罰了2000元,還被扣12分,而交警給出的理由是“肇事逃逸”。(8月27日《現(xiàn)代快報》)
看新聞后面的網友跟帖,很多網友都認為處罰偏重。在大家看來,不過就是撞死了一條小狗,何至于犯法,成了“肇事逃逸”?但民警表示處罰沒有問題,寵物犬屬于個人財產,李師傅開車撞死狗后沒有選擇報警而逃離現(xiàn)場,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事發(fā)當時,李師傅確實不應該駕車離開,而應該選擇報警處理,寵物犬屬于個人財產,李師傅的行為屬于直接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交通事故,李師傅逃離現(xiàn)場,也就同時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所以,對李師傅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于理于法有據。
但也要看到,李師傅撞死小狗是在大路上,小狗突然躥到路上,李師傅根本來不及躲避,小狗既然有主,狗主人為何不對其拴系牽引?而江蘇省公安廳發(fā)布的《關于交通事故處理中有關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對車輛與寵物犬只在道路上發(fā)生碰撞、碾軋、剮蹭,造成寵物犬只等傷亡的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在此類事故中,因寵物犬只等未拴系牽引或者牽引不當引發(fā)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此次事故中,狗主人顯然未能盡到監(jiān)管之責,沒能對狗進行拴系牽引。
按照交通法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12分,李師傅符合輕微交通肇事逃逸,但狗主人本身也有責任,所以應該最低限度地對李師傅予以處罰,也就是可以處以200元的罰款。
現(xiàn)在養(yǎng)狗的人很多,而汽車保有量又持續(xù)增長,機動車撞死撞傷寵物狗的車禍時有發(fā)生,為此引發(fā)的沖突與爭議也是不斷發(fā)生。養(yǎng)狗家庭必須管束好自己家狗狗,不能讓其到處亂竄,要能盡到自己的監(jiān)管責任。車主們也要清楚,寵物狗是私人財產,也是生命,不是可以隨意碾軋之物;不慎將狗碾軋后,也要迅速報警,而不能將其當成“小事情”,而一走了之,那么就可能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就如李師傅的事情,他如果不駕車離開,等交警前來處理,自己不僅不算肇事逃逸,甚至還很可能會免予承擔任何責任,畢竟此案的發(fā)生,狗主人應負主要責任,而交警對李師傅也要酌情減輕處罰。
此案中,狗主人監(jiān)管缺失,卻向李師傅索賠;李師傅撞狗后不選擇報警,卻選擇逃逸;交警執(zhí)法有走偏之嫌,對李師傅處罰過重,卻未聞對造成交通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狗主人追責。各方在此事件中,都暴露出法治意識的缺失。在法治社會,一切都要用法律的辦法來解決問題,執(zhí)法部門更要做到不偏不倚,這樣才能讓各方堅守各自邊界,樹立法治意識,涵養(yǎng)法治信仰。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