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千年古村馬固村文物被拆事件有了新進展。2月15日,鄭州中院官方網(wǎng)站發(fā)出公告,已受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fā)展基金會的公益訴訟,原告要求被告就拆毀文物事件,向全國人民道歉,對未拆文物原地保護,對已拆文物采取遺址性保護、建博物館復建被拆文物。此前,為了給一名為“智能電器產(chǎn)業(yè)園”的項目讓位,該村7處文物被拆除了5處。(2月16日《大河報》)
如果說,在若干年前的改革開放之初,很多地方出于文物保護意識的缺乏,以及一切為經(jīng)濟發(fā)展讓路的思想,拆除一些具有歷史價值的老建筑尚有說得過去的理由。在文物保護已成社會共識,并且很多地方恨不能憑空再造出多處“文物”、“古跡”的當下,仍然有地方政府無視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肆意拆除文物為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讓路”,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當然,在外人看來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當事人那里肯定是可以很有道理的,這道理便是“利益最大化”。如果文物保護能夠給當?shù)貛砹⒏鸵娪暗慕?jīng)濟效益的話,就像很多著名的旅游景區(qū)那樣,相信這些文物是斷然不會被拆除的。兩相比較之下,無用的文物也就只好為有用的產(chǎn)業(yè)園項目騰地方了。
我們甚至可以想見,未來有一天,當文物建筑作為旅游目的地可以給當?shù)貛砭薮笫找鏁r,這些今天被拆掉的文物很有可能會被復建。這種場景,已經(jīng)在很多地方上演過了?墒,復建的永遠是復建的,消失的永遠消失了,每一個文物都是不可替代的,拆掉了即使復原了,也不可能與原來的一模一樣,沒有了時間的痕跡與味道,它們就不再是文物。
當?shù)氐胤秸嚓P(guān)人員不了解文物保護的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嗎?或者,他們不知道那些老建筑是文物嗎?當?shù)氐奈奈锉Wo部門對此毫不知情嗎?恐怕不是。要知道,文物所在的上街區(qū)可是河南省省會城市鄭州下屬的一個區(qū),河南又是文物大省,當干部的豈能連這些意識都沒有?所以,這樣一起產(chǎn)生這么大影響的文物毀壞事件,是在某些政府部門的積極作為下和另一些政府部門的積極放任下發(fā)生的。
有道是,無利不起早。當?shù)卣飨嚓P(guān)部門在文物毀壞事件中如此“和諧”一致,除了所謂經(jīng)濟發(fā)展的“利”之外,有沒有個人的私利在里面,不得而知。但很顯然,在向全國人民道歉之外,當?shù)卣嚓P(guān)部門要做的好遺址保護、博物館建設外,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查請有沒有腐敗因素作怪,追究相關(guān)決策、實施責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責任。
有公益組織挺身而出,這是件好事,否則,總有一天,只能去照片中、圖畫里尋找歷史影像的我們的后人們,會詛咒我們今天對毀壞文物行為的無視。必須讓相關(guān)責任人付出代價,否則,一旦“造成既定事實便不再追責”成了慣例,將有更多的文物成為某些地方政府推土機下的碎石瓦礫。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