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要來了。據報道,不久前,國務院召集發(fā)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jiān)會等多個部門開會,討論債轉股相關事項,并將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另據一位國開行高層稱,首批債轉股規(guī)模為1萬億元,預計在三年甚至更短時間內,化解1萬億元左右規(guī)模的銀行潛在不良資產。
受此消息刺激,清明過后的A股一度站上3050點。很顯然,市場是將債轉股的消息當成利好來炒作的。應該說,債轉股對銀行與企業(yè)雙方來說確實構成短期利好。通過實施債轉股,企業(yè)減負了,負債率也下降了,而銀行的不良資產比率也降低了。
不過,從中長期來說,債轉股的利好作用較為有限。債轉股雖然降低了企業(yè)的負債,降低了銀行的不良資產比率,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yè)與銀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仍然按照原來的老路走下去,企業(yè)負債與銀行不良資產比率或將再次提升。此外,不良企業(yè)甚至可能不歸還銀行貸款,讓銀行貸款“惡化”,然后以債轉股的方式來將銀行貸款占為己有。
而對于A股市場來說,不良企業(yè)可能通過債轉股對公眾投資者利益構成損害,這是A股市場的監(jiān)管者對于債轉股所必須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以便做到防患于未然。
那么,上市公司債轉股對公眾投資者可能構成怎樣的直接損害呢?本人以為,債轉股作為一種風險轉移的方式,有可能讓公眾投資者成為最終的買單人。債轉股首先是將企業(yè)的風險轉移給銀行或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在銀行或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沒有賣出股權之前,這個風險是由銀行或其他相關金融機構來承擔的。而一旦股票賣出之后,這個風險就轉嫁給了公眾投資者。這樣公眾投資者就成了最終的買單人。
正是基于債轉股可能給公眾投資者帶來的損害,因此對于上市公司債轉股必須予以嚴格規(guī)范。
一是上市公司債轉股以轉優(yōu)先股為主,且債轉股形成的優(yōu)先股永遠不能轉為普通股,以此避免債轉股加劇A股市場的限售股問題,避免讓股市淪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提款機。
二是擬通過債轉股轉為普通股的上市公司,債轉股的價格必須按債轉股方案實施時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來確定,而不是按股票面值確定,以此減少債轉股對公眾投資者利益的損害。
三是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通過債轉股所得到的普通股視為限售股對待,必須鎖定三年時間,三年期滿后,每年減持的股份不得超過當事人債轉股份額的十分之一。避免債轉股大規(guī)模套現給市場帶來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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