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多家臺灣媒體報道稱,亞投行行長金立群日前指出,臺灣若想加入由大陸牽頭創(chuàng)立的亞投行,需通過大陸財政部申請。對此,臺灣當局財政部門12日證實,由于此要求“有損臺灣尊嚴”,部門負責人張盛和拒絕以這種方式加入亞投行,臺灣加入亞投行至此遭遇“實質破局”。
作為由中國牽頭成立的亞投行,從起步開始,就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特別是英國、法國等西方發(fā)達國家在關鍵時刻表態(tài)參加,并紛紛成為創(chuàng)始成員,從而使創(chuàng)始成員一舉達到57個,足以說明亞投行的地位與影響。更重要的,目前仍有30個國家和地區(qū)在申請,未來的目標可能要突破100個成員國,如果臺灣加入不了亞投行,對臺灣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政府在民眾中的形象以及開展國際交流等是會受到很大影響的。
臺灣自己沒有把握住機會
眾所周知,成立亞投行的設想,是中國大陸2013年10月正式提出的。倡議一出,就受到了許多國家、特別是發(fā)展中國家的積極響應和大力支持。大陸也隨之對成立亞投行的意義、作用、基本構想、規(guī)則等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并著手相關的準備工作。
很顯然,中國大陸在發(fā)起成立亞投行過程中,是不可能忘記臺灣的,也是不可能將臺灣排除在外的。從發(fā)起倡議到亞投行正式成立,面對媒體對臺灣是否可以參加、如何參加的提問,中國大陸官方也都給予了非常明確的回應,“歡迎臺灣方面以適當名義參與亞投行”。
也就是說,亞投行的大門一直是向臺灣敞開的,也是希望臺灣能夠很快加入亞投行的。特別針對臺灣方面就參與方式、名義等發(fā)表的不同看法,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明確表示,我們愿意繼續(xù)聽取各方面意見,以妥善解決臺灣方面參與亞投行的問題。
這也意味著,只要臺灣方面愿意加入,具體問題雙方可以認真磋商與協(xié)調,可以找出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然而,臺灣方面似乎并沒有“積極參與”的意思,既沒有與大陸方面展開溝通交流,也沒有象其他國家和地區(qū)一樣,盡快將申請?zhí)峤粊喭缎谢I委會,而直到2015年3月31日,也就是申請成為亞投行創(chuàng)始成員的最后遞件日,臺灣才通過傳真提出申請。雖然也符合申請?zhí)峤坏臅r間要求,但是,就參與的誠意以及條件來看,顯然是不夠的。要知道,臺灣不同于一般國家,其作為非主權經(jīng)濟體,要想?yún)⑴c亞投行,并不能象其他主權經(jīng)濟體一樣,只要按照亞投行本身的資格進行審查就行,而必須與大陸達成共識才能加入。
可以肯定,臺灣在“最后時刻”遞交申請,是在與相關國家經(jīng)過反復商量后做出的“倒逼”行為,試圖以時間來“逼”大陸做出讓步,從而達到自身目的。顯然,這是打錯了算盤,找錯了對象。在主權問題上,大陸是不可能做出任何讓步的,也是不可能有任何變通的。“時間緊迫”,根本不可能成為動搖大陸“放行”臺灣加入亞投行的砝碼。因此,臺灣不能成為亞投行創(chuàng)始成員,也就不難理解了。
臺灣需要擺正心態(tài)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xié)定》第三條“成員資格”第三款明確表述,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系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系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其向銀行提出加入申請。
臺灣作為國際關系中的“限制民事行為人”,其在涉及主權地位的國際活動中,顯然必須有“監(jiān)護人”的同意才能從事一切活動。包括經(jīng)濟、文化、體育、外交等各個方面,臺灣都不能以“國家”或主權體的地位參與。否則,就違反了聯(lián)合國及相關的國際準則。如臺灣在參與國際體育活動時,就只能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而不能以某某國的名義參加。
也正因為如此,金立群行長提出臺灣必須通過大陸財政部申請才能加入亞投行的看法,既是亞投行相關規(guī)則的要求,也是這些年來臺灣在參與國際事務中必須遵循的一條原則,且是十分嚴格的基本原則,而不是可遵循不可遵循的一般原則。
正是居于這樣的背景和條件,臺灣在對待能否加入亞投行問題上,必須擺正心態(tài)、擺正位置、擺正目標,正確對待加入亞投行,而不是指望通過各種變通手段、“倒逼”手段、非正常手段加入,這也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
以什么方式加入需要達成共識
隨著亞投行的正式成立和首筆業(yè)務的即將正式開展,亞投行的影響也將不斷擴大。而一旦運行正常以后,對已經(jīng)提出申請的國家和地區(qū),亞投行董事會也一定會盡快研究解決方案,讓更多的國家和地區(qū)參與到亞投行來。
具有主權經(jīng)濟體地位的國家和地區(qū),應當不會遇到太多困難。需要解決的是,入股的方式和途徑,是以增資擴股的方式呢還是創(chuàng)始成員讓股的方式。但是,象臺灣這種不具備主權地位的國家和地區(qū),其入行的資格要求就要高得多。香港毫無疑問會通過財政部提交申請,然后由亞投行董事會商議。那么,在臺灣當局不愿以同樣方式提交申請的情況下,還有沒有其他通道呢?臺灣是否要因此被堵在亞投行的大門之外呢?
顯然,臺灣加入亞投行的大門是否暢通,臺灣能否順利地加入到亞投行中來,關鍵還是要看臺灣當局能否靜下心來與大陸認真磋商,共同商討加入的具體辦法與方式,而不是用喪氣的語言表達心里的“不滿”。
要知道,亞投行有關“成員資格”的表述,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由“監(jiān)護人”代其提出申請,一是經(jīng)監(jiān)護人同意,且經(jīng)“監(jiān)護人”同意位列代為申請前面。所以金立群行長對臺灣加入亞投行提出由大陸財政部代為提交申請的要求,最關鍵的還在于臺灣當局沒有將此事當作一件大事來做,沒有好好地坐下來與大陸進行磋商。大陸當然會用最嚴厲的標準要求臺灣當局了,臺灣當局的“委屈”,也完全是由自己造成的。
事實上,如果臺灣當局同意按照體育項目等方面的做法,用“中國臺北”或“中國臺灣”等名義申請加入亞投行,且保證在以后的亞投行活動中履行好自己的承諾,那么,大陸是會在申請上做出一點讓步,同意不由財政部代其申請的。而從眼下的情況來看,特別是蔡英文當選臺灣地區(qū)新一屆領導人,可能會存在更多障礙。那么,臺灣加入亞投行的問題,就有可能會僵持一段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受1997年和2008年兩次金融危機的沖擊和影響,臺灣地區(qū)的經(jīng)濟也出現(xiàn)了不振現(xiàn)象,2015年的經(jīng)濟增長率更是只有0.75%。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能夠加入亞投行,按照亞投行的相關規(guī)則,今后亞投行的投資項目,其所需要的設備可以優(yōu)先在成員單位采購,那么,對于制造業(yè)不錯的臺灣來說,應當是非常好的機會。錯過了,要想再挽回,不僅難度大,而且損失多。因此,臺灣當局應當慎重對待、認真考慮,切不要一錯再錯,失去這么良好的發(fā)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