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shè)工資專用賬戶管住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您看中不中?昨天,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召開,審議《鄭州市建筑市場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根據(jù)“草案”,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xiàn)場等討薪方式要被叫停。(4月23日大河網(wǎng))
本該是自己的勞動所得,但是最后卻以生性命相威脅去為大家“取回”,這樣的討薪悲劇,刺激的不僅僅是我們的神經(jīng),還有那不堪重負的心靈,我們不止一次地問:“討薪悲劇,何時休”?法律之劍什么時候才能為民揮出?
當(dāng)拉橫幅、申討的方式不能再讓討薪的步伐前進半分的時候,討薪者采用了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xiàn)場的方式來討薪,這是一種逼不得已的行為,因為他們不知道在哪里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他們不知道找誰為自己撐腰。
生命之于每一個人都是珍貴的,因為它只有一次,但是他們卻愿意以這種方式去“爭搶”回自己的“應(yīng)得”,因為,這微薄的工資或許就是他們一家的口糧,不能失去,所以他們才會有豁出性命的勇氣。
其實,這樣的一種獲取應(yīng)得工資的方式是讓我們心酸的,尤其是以這種“非理性”的方式討薪,更讓我們的心揪在了一起。不過,現(xiàn)在好了,《鄭州市建筑市場條例(草案)》對于討薪者而言顯然是福音,因為只有讓討薪之路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才能更理性些。
當(dāng)然,“草案”能不能落地有聲,還在于有沒有執(zhí)行力,既要保護討薪者,又不能姑息惡意討薪者,就不能讓“草案”成擺設(shè),要“言必行,令必止”,才能讓法律真的為弱勢群體撐腰。
“血汗錢”是對工作付出的回報,其中的艱辛不言而喻,豈能讓老板“忽悠”過去,尊重勞動者,就不能讓欠薪再上演,更不能讓討薪悲劇再上演,這就需要嚴苛法律和懲治不能“打白條”,對欠薪者零容忍,維護農(nóng)民工朋友的合法權(quán)益。
(責(zé)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