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評”所經(jīng)歷的改革變遷,是“放管服”改革的一個微觀縮影,為徹底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亂象提供了一個樣本
炎炎夏日,“妮妲”來襲?崾罡邷嘏c超強臺風不期而遇,難免擦出激烈火花,電閃雷鳴將成狂風暴雨的“標配”。但愿矗立在我們城市中的那些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都通過了“雷評”,經(jīng)住超強臺風的洗禮,免受雷電災害的侵襲。
所謂“雷評”,即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是為確保相關建設工程項目的公共安全而設置的一道“防火墻”。不過,由于以往的“雷評”存在許可環(huán)節(jié)多、審批效率低、辦證時間長、中介服務收費高的問題,與簡政放權的改革動向相背離,沒少遭到社會質(zhì)疑與吐槽,去年還被李克強總理直接點名批評,從而推動了防雷減災領域一場“雷厲風行”的改革。
從“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產(chǎn)品測試”兩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取消,到涉及防雷行政審批的所有中介服務全部清理規(guī)范完畢,再到全面開放防雷裝置檢測市場,原先的“雷評”逐漸成為“歷史”。在“雷評”領域,氣象部門削手中的權、去部門的利、割自己的肉,斬斷與中介機構之間的“利益臍帶”,不再讓“紅頂中介”戴著政府的帽子、拿著市場的鞭子、收著企業(yè)的票子,避免其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形成“對沖”,從而給企業(yè)送去“真金白銀”的減負紅包。在改革后,每年將有20多萬個工程項目避免重復許可,大約縮短辦理時間40天;每年僅建設工程防雷項目就可減輕企業(yè)負擔約40億元。
取消氣象部門一手把控的“雷評”中介服務,并不是徹底拋棄“雷評”本身。為防范風險而設置的“雷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評、誰來評,以及評估的有效性標準何在、由誰監(jiān)管。氣象部門放開“雷評”的市場準入,對從事“雷評”的機構進行資質(zhì)認定,以便于企業(yè)公開招標、自主選擇。同時,完善防雷減災標準規(guī)范,為項目設計提供技術參考,強化自身的監(jiān)管與服務職能。如此一來,既推動形成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競爭規(guī)則,又杜絕“監(jiān)管真空”,確保放下去的事項接得住、管得好,從而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
“雷評”所經(jīng)歷的改革變遷,是“放管服”改革的一個微觀縮影,為徹底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亂象提供了一個樣本。李克強總理點名的“雷評”在“雷厲風行”的改革后面目一新了,不過那些沒被點名卻也讓企業(yè)跑斷腿、磨破嘴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依然“雷人”,成為另類的“雷評”!艾F(xiàn)在要建一個項目評估環(huán)節(jié)實在太多了:環(huán)評、水評、能評、安評、震評、交評、災評、文評、雷評、氣評……這個評、那個評,一些地方同志把這些評估編成了笑話!”要讓凡此種種的評估不再“雷人”,不再讓人笑話,相關部門還得拿出“削權割肉”的改革魄力!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