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什么是最危險的交通方式?昨天海淀法院給出了答案:從該院今年前4個月交通事故類案件收案情況來看,最危險的交通方式并非開車或者步行,而是騎車出行。在騎車出行中,最危險的則是騎電動自行車出行。(6月3日《北京晚報》)
騎電動車出行,尤其是騎腳踏自行車出行,一向是被倡導的綠色出行方式。但如今可供騎車出行的城市道路日漸逼仄,本已很窄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也時有汽車駛入或停泊。事實上,許多城市路段,騎車出行甚至已經“無路可走”。
大力倡導的騎車出行方式,卻是最危險的,而駕乘排放有害氣體的汽車,則是相對最安全的。法官分析認為原因有三:一是騎車出行,速度快,缺乏保護裝置,處于弱勢一方;二是這些車輛駕駛人往往未經駕駛培訓,安全意識差;三是道路缺乏隔離設施,易發(fā)生交通事故。法官的分析很大有道理,但似乎少說了最重要的一個原因。
我認為,造成騎車出行最危險這種尷尬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路權分配嚴重失衡。在“鐵包肉”的汽車面前,“肉包鐵”的騎車出行車永遠處于弱勢地位。既然提倡騎車出行,路權分配就應給這一出行方式創(chuàng)造滿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而不是一味地讓路于汽車。
如今汽車存量已足夠大,還不斷有增量。這意味著再多的“讓路于汽車”,也難以滿足其要求。但每一次哪怕小幅度的讓路,都會進一步加劇騎車人的出行危險。因此,道路交通,要真正體現(xiàn)以人為本,應在強化公交優(yōu)先這一公共路權的同時,盡可能給騎車出行者切分出更多的路權,包括在隔離設施、道路標識、標線上多為騎車者著想。使騎車出行交通環(huán)境綠色、方便、安全。事實上,讓更多的市民愿意并能夠騎車出行,是馬路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營造馬路文明,如何權衡路權,無不考驗著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