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的感受是,近兩年多來,中國的各種“頂層設計”密集出爐。他用了“應接不暇”一詞。這些頂層設計,類別不少,有的叫“決定”,有的則叫“方案”、“意見”、“辦法”、“規(guī)定”、“條例”、“綱要”等等,可統稱“方案”。
僅以中央深改組會、中央政治局會為例。幾乎每開一次中央深改組會,都要通過5個左右的方案,中央政治局開會也常研究一些規(guī)定。十八大迄今,中央深改組已召開13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已召開29次會議,加上中央全會以及其他重要會議,合計通過的相關方案早已近百。
這些方案,看似“應接不暇”,實則有規(guī)可循,可通過三個詞讀懂。
首先,“全面”。理解為何如此眾多方案密集出爐,先要理解一個詞——“四個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以全面深化改革為例,既然要“全面”,涉及領域、地域、范圍必然寬泛:文化體制、財稅體制等體制要改,戶籍制度等制度要改,足球等項目要改,新型智庫等要建設,上海自貿區(qū)等要試點,京津冀則要推動協同發(fā)展,等等,它們無不屬于“全面”中“一面”。梳理十八大以來大量的頂層設計方案,不難發(fā)現,它們正是圍繞“四個全面”鋪開。
其次,“層次”。頂層設計之間,層次分明。有的位于“最高層”,屬于“上位法”,如十八大報告、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的則屬于“下位法”,就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的某個方面展開。如《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黨的紀律檢查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屬于從嚴治黨的幾個方面。
第三,“有序”。相關度高的頂層設計,銜接有序。自貿區(qū)建設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之一。圍繞此事,先有國務院批準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總體方案》(2013年9月),繼而中央深改組第六次會議審議的上海自貿區(qū)“工作進展和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2014年10月),再是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廣東、天津、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總體方案、進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改革開放方案(2015年3月)。即先有上海試點,繼而經驗推廣,再是上!斑M一步深化”,有條不紊。
這些密集出爐、層面分明、銜接有序的頂層設計,清晰了改革的方向,解決了向何處去的問題。消化讀懂這些方案需要功夫,而把它們使用好、落好地,更需要久久為功。(正楷)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