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扎克筆下的葛朗臺是吝嗇鬼的典型代表。鎮(zhèn)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就是個“葛朗臺式”的人物,他一方面大肆受賄,另一方面又在生活中極端節(jié)儉,為了省汽油錢,他坐公交下鄉(xiāng)買豆腐,平時穿著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近日,朱冬生因犯受賄罪被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7月13日《現代快報》)
其實,除朱東生外,“葛朗臺”式的貪官在近年并不少見。從受賄90萬卻“一日三餐稀飯饅頭”的原正廳級干部祁崇岳,到家中發(fā)現上億元現金卻“穿衣樸素騎自行車上班”的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再到貪腐251萬余元卻“從不吃肉棉布背心穿30年”的吐魯番世行辦主任、地區(qū)水利局局長曹培武,節(jié)儉的背后,不是清廉如水的高尚情操,而是瘋狂斂財的品行變質。在常人眼中,貪腐總是和奢侈享受緊密聯(lián)系的,而這些貪官,貪來的錢不用,卻又為何欲壑難填?
按朱東生的說法,自己是“窮怕了”。年少的艱辛生活,使他“在馬路上跌個跟頭都恨不得抓把泥回家”。也就是說,這些貪來的錢財能給他內心帶來“安全感”,使他對未來生活心里不慌。筆者卻認為,這不過是他狡辯的說辭而已。即使他年少時確曾過著窘迫的生活,為衣食而憂,但他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多年,僅官居“一把手”時間就長達15年之久,只要他秉公用權,不搞歪門邪道,退休后過上體面的晚年生活是完全有保障的。因而“窮怕了”之說,看似有理,實則完全經不起推敲。
那么,這些貪官人前極度節(jié)儉、人后瘋狂斂財,究竟是為什么呢?原因不外兩點。一為偽裝。這些人深知,貪來的錢財見不得天日,特別是在中央從嚴治黨“打虎拍蠅”力度不斷加大的背景下,要想躲過一劫,最好財不露白,偽裝成清官形象。偷來的銅鑼不敢敲,就是這個道理。二為攀比。即使自己不喜吃穿享受,但因權力觀畸變,看著“別人輕輕松松掙大錢”,而自己大權在握,不貪不收就心理不平衡,就像吃了大虧,于是受賄索賄也變得心安理得。
“節(jié)儉”貪官的出現,充分說明了反腐敗斗爭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斗爭越深入,腐敗者越會花樣翻新、偽裝巧飾。要識破其偽裝面目,打擊其僥幸心理,就不能給腐敗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機。
首先,要完善健全干部財產申報制度,不斷加大抽查核實力度,使貪腐官員過不了“組織關”。其次,要加快推行權力清單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使貪腐官員過不了“程序關”。第三,要廣泛發(fā)動群眾,構建監(jiān)管的“天羅地網”,使貪腐官員過不了“群眾關”。最后,要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tài)勢,高揚處罰的利劍,使貪腐官員過不了“法紀關”。
如此,不管貪腐官員披著多么節(jié)儉的“畫皮”,說著多么動聽的“廉語”,也難掩其腐敗的本質,難逃其覆滅的下場。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