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公職人員騙低保,不能止于讓涉事者“把吃進去的吐出來”如數(shù)退賠,更需啟動對其違法行為的真相查究和法紀懲處
記者近日了解到,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部分人員違規(guī)獲取低保資金。2014年至2015年6月,14個盟市的81個旗縣(區(qū))民政局審查把關不嚴,為884名不符合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財政供養(yǎng)人員發(fā)放低保資金1076萬元(11月7日《法制晚報》)。
低保原本是國家體恤民生疾苦、保障低收入家庭維持基本生活的一項社會救濟制度,“低保金”常常被人們喻之為困難群體的“保命錢”,對其必須嚴格監(jiān)管與慎重發(fā)放,其重要性并不遜于扶危濟困的救災物資。然而就是這筆近乎于“油鍋里的錢”,竟也有人敢于虛報冒領、貪吃貪占。內(nèi)蒙古884名財供人員違規(guī)騙取千余萬元低保資金,其人數(shù)之眾、數(shù)額之巨、性質之惡,令人咋舌吃驚。
作為旨在傳遞社會關愛、彰顯公平正義的惠民之舉,低保認定有標準、資金發(fā)放有程序!冻鞘芯用褡畹蜕畋U蠗l例》第十三條更是明確規(guī)定,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故意簽署同意享受意見的,應該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讓獲有工資薪酬的政府公職人員享受低保,顯然屬弄虛作假的騙保行為,其相關人員理當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追究。
低保資金來自公共財政,低保審批乃政府權力所為,讓明顯不符合條件的公職人員吃低保,難脫“近水樓臺先得月”的瓜田李下之嫌。作為握有審批大權的民政部門,理當嚴格執(zhí)行低保發(fā)放的相關政策,做到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程序正義不怕查,確保“好鋼用在刀刃上”,當保即保,好事辦好。但在實際操作中,近年來由媒體曝光的“關系!薄叭饲楸!辈⒉货r見。中國社科院發(fā)布的社會保障綠皮書顯示,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低保亂象由此可見一斑。
大量公職人員“騙低保”長達一年之久,首先緣自信息公開缺失。國務院曾明確要求,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就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在其居住地長期公示,并逐步完善面向公眾的低保對象信息查詢機制,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防止出現(xiàn)挪用擠占、錯保漏保以及“人情!薄瓣P系保”,讓有限的資金發(fā)揮最大社會效益。884名低保者名不副實,顯然與信息公開缺失不無關系。
其次是權力任性的惡果。把公職人員騙低保歸咎于民政部門的審查把關不嚴,或許只是一個寬泛的遮羞理由,其實質當屬權力不受監(jiān)督被濫用。在民政部門的某些官員眼里,低保資金儼然就是一塊不占白不占的唐僧肉,并非只用于對弱者的救濟,更可成為送人討好的人情與福利,讓公職人員吃低保,折射的就是“我的地盤我作主”的權力任性。
對于公職人員騙低保,不能止于讓涉事者“把吃進去的吐出來”如數(shù)退賠,更需啟動對其違法行為的查究和懲處。而防止類似事件的重演,還需強化對權力的監(jiān)督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與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