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批科研單位頻發(fā)貪腐,引發(fā)各方對科技經費投入方式的廣泛關注。而事實上,過去數年間,全國科研經費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發(fā)的,60%都用于開會、出差等。而好消息是,隨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發(fā)布,有望改變不合理的現狀,進一步加強科研經費的使用率。(1月5日《中國企業(yè)報》)
“約60%的科研經費用于開會出差”,這一數據其實并非首次公布。其之所以再次被廣泛提及,一則在于,全國科技經費投入連年持續(xù)走高;再者則是因為,體制對“經費分發(fā)模式”的改造尚未完成。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公眾自然有理由擔心,科研經費低效使用的格局,是否得到了足夠的改善?某種意義上說,如何分配科研經費,從來都是先決性的。它決定了科研過程的產出,以及科研成果的轉化率等等。
開會出差的花費,是否可從科研經費中支。繉τ谶@一問題,當然不能一概而論。要知道,很多差旅費用、會議開支,的確是由特定的科研項目而發(fā)生,對此似乎確實應該報銷。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另一種情況:不少科研單位,以開會出差為由,以虛開發(fā)票為手段,大肆套取科研經費……在一個極端的案例中,曾有某科研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占該項目撥入經費57萬元的49.75%。
個案雖然帶有一定的偶然性,卻也提示了一種普遍性的風險。由此看來,全國萬億之巨的科研經費,多達六成用于開會出差,顯然是不合理的。且就現實來看,多頭管理的權力局面,以及充斥其中的主觀性與隨意性,自一開始就為科研經費的浪費提供了土壤;再加之,缺乏一套健全的預算、會計和審計機制,又使得花樣百出的套取科研經費的行徑一再得逞。即便如今出臺了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但是要徹底填補過去的監(jiān)管漏洞,顯然還需要時間。
財務管理技術層面的完善,對于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率無疑至關重要。而除此以外,我們還應思考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是否應該改變,科研經費投放過于集中的狀態(tài)?一直以來,絕大部分科研經費,總是被定向投給了大學或公共科研機構,由此導致企業(yè)科研輸血不足、停滯不前。而在全民創(chuàng)業(yè)、大眾創(chuàng)新的當下,充分發(fā)揮企業(yè)自主研發(fā)的意愿和潛能,又尤其顯得重要。這事實上提示我們,要以合適的方式,將更多科研經費投向服務平臺或“孵化器”,從而調動全社會的研創(chuàng)能量。
可疑的“開會出差”,從來都算不得是嚴肅的科研,其頂多只能算是外圍科研而已。惟有進一步喚醒企業(yè)自主研發(fā)的活力,實現高?蒲、企業(yè)科研的協調發(fā)展,同時努力完善對科研資金的體系化、鏈條化監(jiān)管,才能讓有限的科研經費,創(chuàng)造出更為可觀的價值。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