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長春市人民大街國盛大酒店附近發(fā)生了一起3車連環(huán)追尾事件,原因是當?shù)谝惠v出租車駛過斑馬線時,遇到了前方一位橫穿馬路的老太,司機一個急剎車,導致緊跟其后的一輛奔馳車和一輛奧迪車追尾,所幸沒造成人員傷亡。(7月12日中國青年網(wǎng))
報道用了一個有傾向性的標題:老太橫穿馬路致3輛車連環(huán)追尾,事發(fā)后快步離開。這就給人以老太系第一責任人的印象。再補充一句“事發(fā)后快步離開”,老太就成了位不光彩的事故逃逸者,不僅輸了法理,也輸了道義。一干網(wǎng)友也紛紛指責老太不像話。
果真如此嗎?還是回到事故現(xiàn)場。從馬同學這位當事者的敘述看,當時其剛好與兩位朋友在酒店附近的斑馬線上過馬路,“我朋友走在前面,我倆跟在后面,這三輛車就是從我們?nèi)酥虚g開過去的,從南向北行駛!瘪R同學說,“當時就聽到一聲急促的剎車聲,緊接著就是‘砰’的一聲巨響!給我們幾人都嚇了一跳!”
據(jù)此分析,一,這三輛車并沒在斑馬線上禮讓行人,而是從三人中間穿過去的;二,事發(fā)點離斑馬線很近,只有20米;三,三車的車速都很快,不然,第三輛奧迪車不可能撞出安全氣囊。由此可歸結為一點,即三位駕駛員在斑馬線前明明看到有三位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一位老太在20米處橫穿馬路,仍然沒有減速!
如此行徑,有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按規(guī)定應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根據(jù)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憋@然,是三位駕駛員違法在先,才有后來的三車相撞。
至于老太,不能說沒責任,畢竟斑馬線離她這么近,偏要橫穿馬路,當然不對。但考慮到其“歲數(shù)挺大了,走路歪歪斜斜的”,本著人權大于路權的原則,對其不能苛責,更不能處罰。更何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還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道理很簡單,因為你駕駛的是幾噸重的鐵疙瘩,任何肉體都經(jīng)不起撞,何況是老人小孩。駕車者是強者,行人是弱者,前者必須禮讓后者,哪怕后者橫穿馬路侵犯了路權,但人的生命至高無上,駕駛員不能因為橫穿馬路的行人侵占了你的路權,就駕車碾過去!
從這個意義上而言,三位駕駛員快速駛過有行人經(jīng)過的斑馬線,既侵犯了路權,也侵犯了人權,必須接受交警處罰。至于因為緊急避讓橫穿馬路的老太造成三車追尾,那是咎由自取,誰讓你們不禮讓斑馬線呢?不過,對那位出租車司機還得說句公道話,他在看到橫穿馬路的老太時采取了緊急避讓措施,保證了老太的安全,體現(xiàn)了對生命的敬畏。
此案警示人們,各地應該向杭州、寧波看齊,及早通過地方立法來規(guī)制禮讓斑馬線的行為。從今年6月16日起,在寧波開車,在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的行為一律會受到1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昂贾萁(jīng)驗”除了處罰標準與寧波一樣,還規(guī)定了一套特別的“三二一”禮讓行人操作法:看到行人,30米外就要松開油門減速;20米外,車速要減到15公里/小時,腳要放到剎車踏板上;10米內(nèi),必須停車。新規(guī)實施后,兩地的行車秩序大有好轉,而今,兩地禮讓斑馬線已蔚然成風。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