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政治”的現象被再次關注到。9月21日的《人民日報》發(fā)表《“處長政治”豈止壞規(guī)矩》,文章稱,一段時間以來,個別單位所謂的“處長政治”,專權霸道、壅塞政令,成了改革發(fā)展路上的絆腳石,令人深思。在現實中,有些處長手里攥著項目審批單,“處長不報告,司長不知道”“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還有處長仗著領導機關擺架子,時常對下屬單位頤指氣使,甚至發(fā)號施令跟“訓孫子”一般。有人感慨去機關辦事,處長們往往最難打交道。
關于“處長政治”和“處長現象”,并非這篇文章所首次提出。就在今年4月1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嚴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運轉流程繁冗、拖沓時就表示,“部長們參加的國務院常務會已經討論通過的一些政策,現在卻還‘卡’在那兒,讓幾個處長來‘把關’,這不在程序上完全顛倒了嗎?”
為什么一個處長的工作作風,會讓人感慨去機關辦事,處長們最難打交道?在我看來,“處長”在這里更像是一個代名詞。很簡單的推理在于,無論是政令的上傳下達,還是地方具體投資環(huán)境的形成,又或者是辦事者對部門行政作風的感受,其實與行政鏈條上的每個人都有關。換言之,在某些不作為和行政負效應的形成中,“處長”和“科長”甚至是“廳長”們,其實并無明顯的區(qū)別。
所以,倘若以更大的視野來看“處長政治”,關于“處長”,它更指代的是那些處于行政鏈條之上、掌握具體辦事權力的官員。無論是公民、企業(yè),還是下級部門辦事,都必須和他們直接打交道。換言之,這些官員或許行政級別并不高,但他們擁有著對有限資源的分配能力;在一些地方,他們甚至就是某個領域的具體管理者。如此情形之下,如果官員們習慣于擺架子,不能謙恭行政,辦事者們不僅會覺得相當麻煩,亦會順理成章地覺得如此級別的官員太難打交道。
在肯定多數“處長”們的兢兢業(yè)業(yè)外,如何破除畸形的“處長政治”?應該還原這樣的治理邏輯:只有權力和權利實現某種動態(tài)平衡,官員的傲慢才不至于產生。正因如此,直面“處長政治”現象,最 需做的是兩點。一個仍然在于約束官員,加強對行政作風的規(guī)制,一旦行政人員刻意為難辦事者,就應當對其采取相應處理。另一個則在于,加速簡政放權,讓官員們手中過多的權力被分散,令他們刁難辦事者的資本逐漸消失。惟有雙管齊下,“處長政治”的癥結才能得以破除。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