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湖”號、“好想你”號……繼火車列車被“冠名”之后,全國鐵路在廣告推廣上又有新動作。2016年全國鐵路客票票面廣告項目全面啟動公開招商,共涉及17個鐵路局。據稱,目前車票正面只發(fā)布文字類廣告,如果招商全部成功,今年預計發(fā)售的“廣告火車票”將達22億張。(見1月10日《北京青年報》)
傳說中的“廣告火車票”,終要成為現(xiàn)實了。其實,經過一段時間的“放風”,輿論認識已經趨于平和,走向共識,大體能夠接受“廣告火車票”,只是還有一點希望和要求。
提及“廣告火車票”,很容易想到“利用公共資源謀利”,然而鐵路部門也有沉重的生存和發(fā)展壓力。有消息稱,中鐵總的負債率達到66%。沒有經營的有效改善,惠民就會成為無源之水。而且,市場經濟時代,廣告無處不在。早在火車票之前,廣告已在登機牌上現(xiàn)身;而在列車車廂內,也早有廣告的身影。作為市場化主體,鐵路部門在火車票上做文章,亦無可厚非。
但是,鐵路畢竟不同于一般的市場主體,車票也不是普通的廣告載體。目前,在一些歐美國家,火車票上均無廣告。原因主要是考慮到便民性。當然,國外沒有先例不是我們止步不前的理由,但這些廣告業(yè)充分發(fā)達的國家對旅客感受的充分重視,卻值得我們學習;疖嚻本湍敲创,方寸之間,確保平衡,是門“技術活”,也是門“良心活”。從屬性和追求出發(fā),鐵路部門應該還是希望能夠得到公眾的最大認可,而這樣的價值目標,只能通過利益共贏實現(xiàn)。
目前,起碼可作三方面努力。其一,確保車票功能不受影響。去年7月“廣告火車票”試行,曾有聲音質疑“到站時間”被擠掉了。在有限空間內,保留重要信息,防止閱讀障礙,是個不小的挑戰(zhàn)。其二,確保廣告內容體現(xiàn)主流!皬V告火車票”不能什么廣告都登,必須精心遴選廣告內容,杜絕虛假、庸俗廣告。其三,確保廣告紅利與民共享!皬V告火車票”不能只有廣告,可以適量刊登一些公益廣告和服務信息。去年,在北京西站至三亞的Z201次列車車票上的廣告位置,就曾有“溫馨提示”,“敬請關注天氣預報”。
除了票面意義上的惠民之外,更重要的應是鐵路部門通過熱情周到的服務,讓公眾看到前進的腳步,感受到發(fā)展的成果,進而證明自己推出“廣告火車票”,也是為了更好地促進鐵路發(fā)展,增進鐵路惠民。
“廣告火車票”首先是火車票,因此做廣告也應當謀求利益共贏。公眾不想看到“廣告火車票”純粹成為賺錢工具,更不愿看到鐵路叫苦喊窮,而服務卻無明顯改善!皬V告火車票”應當追求更多認可,要以體現(xiàn)便民和惠民為先。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