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總所作的“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企業(yè)勞動關系和職工權益狀況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工會主席中有50.4%對“未來一年將成為集體勞動爭議集中爆發(fā)期”說法表示“贊同”或“說不清”。同時,對“未來一年群體性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會明顯增加”這一說法表示“贊同”或“說不清”的占55%。由此可見,仍有一半以上的工會主席表現出不同程度的憂慮。(《瞭望》12月14日)
由勞資矛盾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在2009年以更加激化和暴力的形式,給公眾留下了深刻印象。多位專家學者對此的認識是:勞資矛盾已經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個主要矛盾。
應該承認,社會對當下群體性事件的認識是在逐步進步的,但是,與此同時,究竟該如何對待群體性事件和理性認識群體性事件,在筆者看來,依舊是個繞不開的話題,尤其是對地方政府和官員來說。那么,五成工會主席對“未來一年群體性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會明顯增加”表示贊同,就給了我們一個觀察的視角。
勞資雙方的交換關系本質上是一種市場合作關系,特別是企業(yè)內部的勞資關系,更是一種高于一般市場行為的市場合作關系。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把“執(zhí)政能力”簡化為GDP的增長能力,為了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較多地考慮對資本的吸引力,而對相關社會政策與勞工權益的維護較為忽視。在各種亮麗的經濟數據背后,一些地方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不和諧現象不斷出現,使勞動關系的脆弱性不斷擴大。
對政府和官員來說,首先應認識到群體性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處理得當的話。其次,不能遮蔽利益沖突,而是要認識到,當下社會是一個利益分化的社會,并且,任何一個社會都會有矛盾和沖突。但是,只要社會的利益表達渠道暢通,沖突就不容易演化為群體事件!斑^度政治化”的解讀,動輒采取簡單粗暴的壓制、恐嚇、打擊,只會使沖突愈演愈烈。最后,群體性事件既是對官員和政府的考驗,更是對制度的考驗。只有一種理性的、自信的好制度,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和沖突。
對當下社會來說,更需要的是一種對沖突和矛盾的制度化容納和化解機制,做到這點,就是消除五成工會主席憂慮的理性行為。也只有如此,才能超越一時的穩(wěn)定和利益追求,促使社會控制的制度化和利益訴求的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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